請於109年1月22日起至2月15日期間,辦理108年度執行成效填報作業,並於同年3月15日前完成節能典範遴選作業。
公告日期:109/01/13
請貴單位依「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源行動計畫」之規定,於109年1月22日起至2月15日期間,辦理108年度執行成效填報作業,並於同年3月15日前完成節能典範遴選作業。
有關節能典範提案作業,中央、地方機關、學校及各公營事業機構等執行單位如有節能典範案例,請填寫提案表,由各評比單位先行遴選後,於109年3月15日前將參選名單函復經濟部能源局,俾憑辦理後續評選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