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成長原因說明

用電未達標說明 本局因后里焚化廠機具於107年度3月份歲修開蓋清潔(每5年1次)時,發現渦輪葉片有裂痕需做更換,並排定於5月份進行渦輪葉片檢修更換,其檢修期間(5/10-23)無法發電,爰向台電購電維持后里廠正常運作,以保障垃圾焚化處理順遂。另外埔生態公園工程施工用電、滲出水廠處理水量增加及配合焚化廠歲修轉運暫置於掩埋場之生活垃圾,夜間時段作業開啟大型照明燈,以致用電增加。
用油成長說明 一、清潔車輛10年汰換計畫延遲: 本局清潔科自99年縣市合併後各式清潔車輛共計1,500餘輛,倘若以10年為車輛汰換年限,則每年初估需汰換150輛方可維持平衡,才能以新車提升燃油效能,藉此節省油耗量,但目前經費每年約汰換80餘輛,以至於汰換計畫延遲,提高油耗量。 二、車輛數增加: 為維持本市垃圾清運任務需求及提昇垃圾收運品質。 三、清潔車輛業務量增加: (一) 免費水肥清運、清溝 (二) 一般家戶裝潢修繕廢棄物清運 (三) 流動廁所租借 (四) 大宗垃圾(廢傢俱)清運 (五) 執行除四醜之重要環境改善業務 (六) 加強街道揚塵洗除計畫 (七) 配合收運生廚餘至外埔綠能園區

規劃改善作法

節能改善措施 一、用電改善措施: 因后里廠於發電設備更換零件期間無法發電供廠內使用,爰為維持后里廠持續運轉及確保垃圾焚化處理量能,需額外向台電購電供廠內操作基本用電使用,本次係屬突發事件(非常態發生)。歲修期間將加強相關設備檢修,儘量避免前述情形再次發生。將加強區隊人員節能減碳宣導及落實節約能源。 二、用油改善措施: (一)、清潔車輛10年汰換計畫:持續推動清潔車輛10年汰換計畫,108年度將採購資源回收車29輛、壓縮式清潔車31輛、掃街車3輛,車輛引擎皆符合五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實施環保空氣排放管制標準及車輛噪音管制標準,新購置之車輛將比老舊車輛更省油及減少空氣污染。 (二)、車輛線上管理系統:運用車輛線上管理系統,管控各使用單位每車耗油量達成減碳目標,並制定車輛維修保養檢驗評分表,及加強針對車輛維修保養之抽檢將採定期化、制度化之設計,對於維護保養不佳之區清潔隊增加複檢次數,並表揚車輛維護優良之區清潔隊,以確切落實車輛維修履約管理。 (三)、車輛保養履約管理:加強車輛保養履約管理,以落實各式環保車輛維修保養,藉以維此維持良好車況,降低因機械養護不當造成之油料損耗,以節省油耗。 (四)、清潔車輛油耗統計分析:紀錄並分析每部清潔車輛之每公升里程數(Km/L),針對耗油異常車輛查核,以及早發現異常車輛,俾利維修保養,避免車輛及油料長時間損耗。 (五)、加強宣導車輛省油應遵循事項: 1、定期維修保養及檢驗。 2、儘量維持省油行駛時速(如市區依速限行駛、高速公路維持時速80~90公里)。 3、避免緊急煞車及急速起動。 4、減少車上不必要之載重。 5、車輛胎壓維持原廠建議值。 6、停車未關閉引擎(怠速)持續時間不得逾3分鐘。
預期成效 朝計畫總體節約能源目標邁進,以104年為基期,於108年提升整體用電節約效率4%、用油以較前一年度不成長為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