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成長原因說明

用電未達標說明 一、本處105年新增林口分處及新店臨時辦公大樓,按規定建築物增加者,EUI以變更後的第二年(106年)為基期。先前已申請變更建築總樓地板面積並經核准在案。 二、經電洽貴基金會表示,只需填報上述情形,無需填寫改善報告,並已電子郵寄申請更改基期年。
用油成長說明 本處105年新增林口分處,原閒置公務車一輛移撥林口分處使用,105、106年用油量勢必比104年較多。

規劃改善作法

節能改善措施
預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