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未達標說明 |
一、本分局電量使用情形經與106年01-05月比較後發現激增,經分析後發現電量激增原因如下:
1.本分局自去年起人員數額增加,新進人員多居住於中南部,經派至本分局後多數人員均居住於分局或派出所設置之宿舍內內,日常生活亦於分局或派出所內,故增加電源使用量,目前統計居住於分局及派出所宿舍內人員合計約95人﹙含分局及各派出所),故大量增加電源使用。
2.本分局位於海邊,使用之電器設備經環境影響,較容易腐蝕鏽壞,故電器設備內較易鏽蝕,固於運轉時需耗費較大之電力,亦成為電力增加之原因。
3.另本分局因人員增加廳舍改建問題,增設鑑識小組辦公室及實驗室等處,亦為增加電源使用之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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