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和分局

成長原因說明

用電未達標說明 本分局於105年10月25日奉令與中和第二分局合併,唯該分局〈中和第二分局〉原駐地之電號使用單位除分局本部外,另包含交通分隊、新北市警察局車輛維修二級廠及訓練科等3個單位,使用達面積3858平方/公尺未列計,影響本單位之EUI基準值,造成用電未達標情形。
用油成長說明

規劃改善作法

節能改善措施 已檢據相關證明文件更正修、改本分局實際使用面積及EUI基準值。
預期成效 更正後將正確反應本單位實際用電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