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未達標說明 |
一、本局於102年獲移撥台北市中山區雙城街及新莊中港路房舍做為檔案庫房,因房舍用電統一編號與本局相同,故台灣電力公司將3筆電力合計,匯至節約能源網站中。惟雙城街及新莊房舍樓地板面積並未隨之加計於用電樓地板面積中,故本局104年(基期)EUI值83.2並不正確。
二、本局於107年10月9日函請產基會協助更正基期年(104年)樓地板面積,更正後基期年(104年)EUI值將降為75.6,與甲組EUI值64相較,106-108年需節電量降至約10萬2,360度,106年用電已節省3萬8,735度(餘6萬3,625度需於107-108年攤完),已達節電1/3之目標。
三、惟本局提出更正基期年樓地板面積時間,106年度考核已公告結果,本局仍需提出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