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

成長原因說明

用電未達標說明 經本總隊依據列管電號查核建物所有權狀,原填報之本總隊電號樓地板面積(m2)有誤,正確應為13,666.67m2 ,正確數據如下:106年度電號數量(只):5只;106年度實際總用電度數(kWh):875700;用電增加度數(kWh):7067;106年度電號樓地板面積(m2):13666.67; 106年度EUI:64.8,108年EUI目標值:128,因此本總隊106EUI低於108,本總隊已於107年7月17日向「財團法人台灣產業服務基金會(經濟部能源局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源填報網站之服務窗口)」提出更正本總隊電號總樓地板面積,該基金會尚在辦理更正程序中。
用油成長說明 警勤業務增加。

規劃改善作法

節能改善措施 本總隊列管電號EUI用電指標(105年度EUI:63.56;106年度EUI:64.08)雖均達目標值(128)以內,惟仍積極推動各項策進作為: (一)加強管理所屬各單位用電情形: 各大隊每月20日須函報大隊部暨所屬各單位用電量成長率,按月檢討各單位每月用電量為增加或減少,增加之單位應提出說明及精進作為,減少之單位可提供方法,分享予其他單位參考;並律定節約用電策進作為,函請各單位遵照辦理(本總隊107年7月12日保二秘字第1070065013號函)。 (二)本總隊策進作為內容: 策進作為內容分別針對「用電設備節能」、「節能宣導」及「節能績效評估」等三大項詳列策進作為,並利用本總隊「各單位節約用電自主檢查表」或各單位自訂檢核表(機制)派員定期檢驗,總隊部各科、室、中心應將檢核結果送至秘書室彙整,由秘書室將檢核結果定期簽核,以為檢討說明或精進作為之節能績效參考,各大隊所屬單位、刑事警察大隊所屬各偵查隊亦需將檢核結果陳報大隊備查。
預期成效 持續維持、改善用電及用油狀況,達目標值(128)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