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改善措施 |
(一)倘非處理具時效性工作或趕辦急要案件,建議集中於上班時間辦理業務,減少加班需求,俾節省空調及照明用電。
(二)各組室之冷藏(凍)設備(如冰箱、冷凍櫃等),重新檢視使用需求,並儘量調整或縮減機台使用數量。
(三)落實冷氣空調使用管理規定:
1.啟閉時間:每年4至10月,室溫高於28℃時,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30分使用;其餘非上班時間及國定例假日等時段,非經事先報准,不得自行開啟。
2.採責任分區管理,控制各辦公場所(含實驗室、會議室等)溫度設定為26至28℃,並搭配使用電風扇降溫,另視室內人數多寡,隨時調整冷氣空調設備使用量。
3.冷氣空調設備使用組室,應負責每2個月至少清洗冷氣機空氣過濾網1次。
(四)採責任分區管理,於星期一至五下午5時30分後或人員均離開辦公室時,隨手關閉不需使用之照明。另於非上班時間及國定例假日加班時,應視各辦公場所實際照明需求啟、閉燈具,避免少數人加班卻開啟過多照明之情形。
(五)各組室主管親自或指定專責人員於每日下班後督檢責任分區,確認冷氣機、影印機、印表機、電腦、螢幕、電風扇等電器設備電源、插座已關閉或拔除。
(六)園區參訪活動結束,立即關閉相關用電。
(七)園區醫務室冷氣使用溫度調高並注意使用時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