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

成長原因說明

用電未達標說明 查本所106年業務量增加、微波台使用率提高,經列管電號中,以金針山、龍潭、光復、烏石鼻、吉山、太平等微波臺之用電度數成長較高。另本所高雄、花蓮及臺南分所亦因辦理多次微波、有線及無線電教育訓練以及聯合勤教訓練等;執行警政署裝備檢查、財產檢核、微波督考等勤務,增加會議室及廳舍等設施使用,以致用電量較105年成長。
用油成長說明 本所於106年汰換老舊公務車輛,藉以提高每公升油量使用公里數,故該年用油量為負成長,符合節能規定。

規劃改善作法

節能改善措施 本所已於8月時,針對各分所中,用電度數較105年上升且EUI指數成長率達5%以上者,發函要求其依據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源行動計畫進行檢討改進,精進節約能源措施,並確實管制每月用電。 另外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源行動計畫中要求逐年將螢光燈具(T8/T9/T12/T5/T6燈具)換裝為 LED 燈具,並針對財產使用年限規定,中央空調主機、窗、箱型、分離式冷氣機使用超過9年應進行汰換評估,且優先採用變頻式控制中央空調主機或冷氣機,故本所亦將針對照明、空調等各項設備之配置進行檢視,並視本所預算額度,規劃逐步汰換老舊耗能設備及燈具。 持續落實夏季用電尖峰時間於必要時(室溫29度以上)才開啟空調,並提高空調溫度,且採責任分區管理,控制辦公室、會議室、禮堂等空間溫度,並視需要配合循環風扇使用。另外減用非必要照明及關閉未使用之事務機器電源。
預期成效 本所將積極配合行政院執行「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源行動計畫」,且藉由落實執行上述節能改善措施,期望用電量較去年達到負成長,且EUI值降至65以下,以符合公告基準值。另本所亦將參考其他機關設置之系統或措施,精進相關作為藉以逐年達成政府節能減碳之目標,共同營造永續發展之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