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法務部廉政署

成長原因說明

用電未達標說明 一、本署105年12月自松江(中山區松江路318號)及內湖(內湖區康寧路三段51號8、9樓)辦公室搬遷至位於中正區博愛路166號之博愛 (二)大樓,建築物樓地板面積由30971.44平方公尺增加為31442.2平方公尺。 二、本署搬遷至新公廳舍後,第一會議室本於資源共享原則,時常借用予鄰近機關召開大型會議(如:司法改革國是會議),該會議室106年使用日數高達208天。
用油成長說明 本署用油106年較104年增加349.45公升,主要為本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公務車AOO-2XX5用油增加652.76公升,查該公務車104年行駛里程為8,995公里;106年行駛里程為14,916公里,大幅增加5,921公里。因該組近年案件及勤務量增加,地點遍及嘉義、台南、高雄、屏東等地,執行勤務時常需要長時間或長距離駕駛,每次行駛里程可達100公里以上,以致行駛里程及用油量大幅增加。

規劃改善作法

節能改善措施 一、定期檢討本署署本部及各地區調查組節能目標達成情形,宣導落實隨手關閉電源。 二、逐步汰換老舊空調設備及燈具,並優先採用變頻冷氣及LED燈具,以提升設備效能。 三、夏季空調溫度設定為適溫(26-28度),並縮短空調使用時間。 四、用油量大幅增加之公務車輛AOO-2XX5為油氣雙燃料車,將建議本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加強派車管控,以多人共乘為原則,並避免長時間怠速運轉。
預期成效 107年用電較基期年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