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金門縣烈嶼鄉衛生所

成長原因說明

用電未達標說明 1.本所106年實際用電量為34160,實際電號數量只有一只.以下說明:(金門縣烈嶼鄉衛生所於104年6月自舊址(烈嶼鄉林湖村西宅46號,樓地板面積值206.19平方公尺)搬遷至新址(烈嶼鄉西方6-5號,樓地板面積值1061.46平方公尺),舊有電號(22-97-0013-10-9及22-97-0013-20-1)已於104年7月15日申請過戶給原屋主,7月份起停止使用;新址電號為(22-96-0008-13-4))。以上資料以連續申請更正長達3年,在此網站皆未獲准修改,不知原因理由為何? 2.本所搬遷至新址後,業務量大增(看診人數增加,開辦失智症照護聚點,長照業務、高齡友善健康照護機構認證業務、開辦居家醫療服務),在所內辦公人員增加(本所內設有縣府親民服務中心,現有員工3人,108年預計多增加2員、107年新增設照管分站,內有照管專員一名) 3.本所搬遷至新址後,各項設備(冷氣,電腦,照明...)數量大幅度增加,使用空間也大增(原本206平方公尺,新址為1061平方公尺),故造成電量大幅提升。 4.本所3樓於108年2月將改建為日間照顧中心,施工期近3個月,用電量勢必大增,日間照顧中心營運後,用電量也勢必大增。 5.104年適逢本所搬遷,看診人數大減,並有半年時間在舊址,半年時間在新址,以此年度來當基期年,非常不恰當。 6.衛生所業務年年增加,員工人數增加,使用設備增加,看診人數增加,洽公人數增加,惠請調整本所EUI基準值。
用油成長說明

規劃改善作法

節能改善措施 1.非門診時段候診區、廁所及看診區施行熄燈管理。 2.同仁外出訪視,洽公時段將個人管轄辦公區域內相關用電設備關機.
預期成效 衛生所業務年年增加,員工人數增加,使用設備增加,看診人數增加,若以104年為基準,節電實難以達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