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未達標說明 |
因本校106年配合辦理相關檢定考試及外租場地,但未填寫分攤用電度數,致使106年EUI值未達標。
分攤用電度數說明如下(本校106年1度電為3.33元):
1、有限責任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租用場地:電總收費15,049元、扣除用電度數:4519度。
2、竹苗考區106年國中教育會考:電總收費2,700元、扣除用電度數:811度。
3、104年客語能力認證數位話初級考試:電總收費5,055元、扣除用電度數:1518度。
4、建築物室內設計乙級檢定:電總收費2,929元、扣除用電度數:880度。
5、在校生工業類丙級技能檢定:電總收費35,599元、扣除用電度數:10,690度。
可扣除用電總度數為18418度,經扣除後106年用電量應為695236(原填報106年用電量713654),修正後EUI值應為24.4(695236/28442=24.4),便可達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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