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新北市三重地政事務所

成長原因說明

用電未達標說明 一、本所自101年10月底搬入三重區行政大樓,與三重區公所合署辦公,本所用電分攤20%。原四省計畫至104年為止,用電累積節約率為13.03%,換算後等於1年用電節約達19,000度。 二、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配合節約能源行動專案執行及成效考核計畫規定,節電目標量係以104年度為基準,本所105年至108年間累積節電目標量為10萬7,706度,截至106年止,累積節電4萬1,272度,未達成計畫目標量。 三、本所案件量逐年漸漲,業務量增加以致工時加長,另因行政大樓10樓為演講廳,三重區公所經常辦理集會活動,以上皆造成用電節約困難。
用油成長說明 與基期年相比較未成長。

規劃改善作法

節能改善措施 一、逐步將燈具更換為LED燈具。 二、嚴遵空調溫度設定於攝氏26至28度間,避免窗戶未緊閉導致冷氣散失,以提高空調效能。 三、加強對同仁宣導隨手關閉不必要的電源。 四、無法利用晝光且非長時間使用之地下停車場,使用照明自動點滅裝置。
預期成效 用電度數較104年度同期每月減少1,000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