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改善措施 |
一、強化節能管理
(一)本校已依規定成立節約能源推動小組,並由校長擔任召集人。本小組每半年定期召開會議,並視需要加開場次。
(二)本校節能計畫經上開小組擬定後,交由各處室及各班執行,並透過定期會議檢討執行成效。
(三)本校由總務處事務組長擔任節能管理員,各辦公室及各班級須推選一名節能小天使協助推動節能相關工作。
二、提升設備能效
(一)配合學校財產使用年限規定,冷氣機使用超過9年,效率低於經濟部能源局公告之能源效率基準者,應予以汰換,並優先採用變頻式冷氣機。
(二)新設或汰換照明燈具時,並採用節能標章高效率照明燈具及電子式安定器。
(三)出口指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消防指示燈等,應全面採用省電LED應用產品。
(四)全面停止使用傳統白熾燈,並以LED燈具取代。
(五)無法利用晝光且非長時間使用之廁所、茶水間等場所,使用照明自動點滅裝置。
(六)電梯新設或汰換時,應採用變頻式省電型電梯。
三、擴大教育宣導:
(一)將節能減碳工作列為經常性辦理業務,並利用內部各種集會場合或活動中宣導節約能源觀念及作法。
(二)對於節能減碳優良單位或班級辦理表揚。
(三)於校內張貼節約能源標語或提醒標示。
(四)定期舉辦校內節能競賽活動。
(五)利用校內已建置之需量控制系統於用電需求較大的時候提醒同仁節約用電。
(六)邀請專家學者提供最新之節能知識及作法,提升校內教職員生節能常識。
(七)定期瀏覽「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源填報網站」所提供之各項節能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