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

成長原因說明

用電未達標說明 由於辦公廳舍人員及洽公民眾比同年增加,部分電器設備年久老舊失修,造成耗電問題;又106年2月4日至5日偵辦方O麟等6人賭博電玩案,使用警力40人;106年2月6日偵辦鄭O等13人賭博案,使用警力30人;106年2月9日偵辦吳O銘等人涉嫌販賣毒品案,使用警力20人;106年2月12日偵辦葉陳O桃等22人賭博案,使用警力40人;106年3月7日偵辦朱O益、詹O詩等人涉嫌槍砲、販賣毒品案,使用警力60人,106年5月3日志工中隊辦理講習訓練,106年5月5日警用裝備業檢,106年5月11日萬安演習聯合勤務,106年5月16、17、19日辦理學科講習訓練,106年5月22、23、24日辦理家戶訪查及行動電腦講習訓練,106年6月3、5、6、7、8日辦理E化講習訓練,106年6月8日偵辦王o麟涉嫌竊盜案件,動用員數30人,106年6月30日辦理民防訓練講習,106年6月30日辦理義警訓練講習,106年8月3日偵辦陳o玄等5人販賣毒品案,動用員數28人,106年8月17日至31日新款式手槍辦理講習訓練,106年8月24日偵辦陳o仁等人涉嫌槍砲、販賣毒品案件,動用員警數30人,106年9月6日辦理社區警政座談會講習,106.年9月15日至9月20日保安裝備業檢,106年11月13日偵辦張o榮13等人涉嫌販賣毒品案件,動用員警數70人,上揭案件偵辦時間較長,相關人員用電量增加,以致較去年同期成長。
用油成長說明

規劃改善作法

節能改善措施 (一)隨時檢視、隨手關閉電源:各單位指定駐地各樓層專責人員,隨時巡視並關閉無需使用之照明、電腦及其他電器設備。 (二)撙節使用高耗能電器: 1.分局本部電熱水爐加裝定時器,限定加熱時段;外勤單位責由主管要求同仁電熱水爐常時關閉,需使用時,於前20分鐘開啟,用畢 即予關閉電源。 2.分局本部冷氣機統一管控使用時間(機),外勤單位責由主管要求同仁室內儘量利用自然通風及電扇保持涼爽,室溫未達28度C, 管制開啟。 (三)設置電源自動控制開關: 1.廁所、樓梯間之照明燈具,加裝自動感應開關。 2.各派出所警察服務識別標誌(袖招),增設定時開關,避免疏於關閉,造成無謂耗能。
預期成效 有效降低總用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