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未達標說明 |
◎本案申辦更改基期年為105年,申辦原因如下:
1.本園計分有「深坑本園」及「土庫分班」,原「深坑本園」使用場址於104年8月遷移並變更,使用電號亦隨之更換,所招收學生人數亦因場地面積不同由38人變更為69人。「土庫分班」無異動。
2.本案申報之資料為「深坑本園」及「土庫分班」之加總資料,104年深坑本園使用場址於8月遷徙變更,師生人數亦有變動。
3.本園104年8月因使用場所等相關因素異動,依規定「基期年」以變更後第2年為基期,故申辦更改基期年為105年。
◎比較本園105年及106年用電量為:106年用電量少於105年用電量,減少使用的度數為全年2403度。
1.105年「深坑本園」使用電量43378度,「土庫分班」使用電量8761度,合計使用52139度。
2.106年「深坑本園」使用電量41299度,「土庫分班」使用電量8437度,合計使用49736度。
3.本園106年用電量與申辦採計之基期年105年用電量比較,全年減少使用2403度,應計達節能用電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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