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期成效 |
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經落實執行上述各項改善措施
預計節電成效為15321度電、預計節油成效為100公升。
一、節電成效預估方式:
依據裝設LED廠商統計,T8 LED10W燈具 較傳統燈具節能約30%,因照明設備無獨立計算使用度數之設備,初估約佔總用電比例約1/5(其餘4/5為電腦機房用電、個人電腦與事務機用電、循環扇以及空調設備),以106年度本處總用電量255,360度計算之,照明設備大約51,072度,故推知於109年換裝LED燈具後,節電成效約51,072*30%=15321度。
二、節油成效預估方式:
因節油成效實無法預估。本處因大量執行催繳業務,主要長途里程為導引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新北分署執行人員辦理指界查封事宜,且強制執行之不動產大多數為偏遠地區,如宜蘭蘇澳、新北三芝等,故單趟里程數動輒100~250km不等,本處將盡力實施合併派車,以及鼓勵多加利用大眾交通運輸系統洽公。預計節油成效達節省100公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