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未達標說明 |
簡述正成長原因說明(主要請列出受影響時間、前後差異)
■業務、編制人力增加
說明:警備隊及安定所替代役人力各增加1名,致該單位用電量分別增加6,720度及5,382
度。
為配合本分局警用手槍換裝,密集加強新槍射擊訓練,致體技館用電量增加2,240度。
本分局104年現有員額279人,106年現有員額298人,共計增加19人,承辦各項勤業
務量加重(如花博、媽祖勤務等),致用電量大幅成長。
■設備增加
說明:105年分局大門購置裝設LED跑馬燈,作為政令、預防犯罪及附幼安全、反詐騙…
等宣導用途,該LED跑馬燈組每小時耗電約466W每日約1萬1,184W一年約408萬
2,160W,每年增加耗電約4,082度(1000W1度)及冷氣增加5臺。
■建物增加(詳列其啟用時間、該棟面積及用電度數)
說明:本分局總樓板面積原登錄2,146.13M2不符實際使用8,179.99M2(派出所樓板面積
未登錄),及電號漏列12支,本分局電號總計27支。
■其他
說明:經清查本分局電號21910194009、07372738049、07383410003、07383410014等共4
支電號無用電情形,每年耗用基本用電度數96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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