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

成長原因說明

用電未達標說明 106年度用電度未達標之原因如下: 一、本分署106年度用電較104 年度未達節電目標量原因,係因106年度下半年,月平均溫度較104年度同時期高約1.1度,因本分署為向 彰化縣農會承租之辦公大樓,通風效果不佳,室內溫度更遠高於室外,本分署、南投行政執行官辦公室及替代役男宿舍於上述期間提 早並延長冷氣開放時間,同仁亦有增加使用電風扇等電氣設備因素,造成用電量增加之主因。 二、本分署106年全年總新收案總計1,054,671件,相較104年全年新收案件760,264件,共計增加294,407件,在新收案件量大幅爆增之 情形下,包括資訊設備、影印機等事務機具使用量相對增加,而同仁亦因此常需加班,晚上使用電燈時間延長。以上所列均為造成用 電量增加之因素。
用油成長說明 106年度用油度成長之原因,分述如下: 一、因106年度分案量激增,並配合上署辦理全國123拍賣日實施查封動產、不動產政策,使用公務車輛轎為頻繁所致。 二、本分署績效來源有大部分係仰賴拘提、管收而來,106年度分署聲請拘提、管收案件甚多,公務車使用相對大為增加。

規劃改善作法

節能改善措施 一、本分署用電能源改善措施分述如下: (一)利用各項會議宣達節約用電之觀念。 (二)冷氣:採責任分區管理,控制辦公室、會議室等空間溫度,設定適溫(26~28℃),並視需要配合電風扇使用。縮短冷氣開放時 間、調高空調溫度等;空調主機及送 風機等定期保養清洗,以提升效能。 (三)資訊設備、事務機具、電器、分離式冷氣原則上採總量管制,舊機汰換後始得新增;並進行電器減量,機具採購以節能省電者為 優先。 (四)開啟部份光源,關閉多餘燈光,走道、休息區、檔案區、宿舍等減少燈具數量。 (五)宣導隨手關閉電腦主機、螢幕及事務機具。 (六)賡續辦理節約能源宣導,貫徹節能措施。 二、本分署於用油能源推動方面,分述如下: (一)確實審核派車之需要性。並請用車人員詳實填寫派車單。 (二)督促駕駛人員依規定保養汽車以保汽車之最佳省油狀態。
預期成效 106年度用電正成長之主因,係因氣溫升高,提前及延長冷氣及電風扇等電器設備所致。鑑此,本分署將恪遵節約能源之政策與目標,期能達成行政院「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源行動計畫」,以104年為基期,逐年達成「節電目標量」(即106年達成1/3節電量、107年達成2/3節電量…逐年累進)之目標。 另用油部分,本分署已獲行政院同意汰換節能減碳及低污染性之公務車2部,屆時換公務車及配合本分署用油節能政策實施,將能收節能之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