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新北市瑞芳戶政事務所

成長原因說明

用電未達標說明 一、戶政事務所為第一線服務民眾之公務機關,為提供民眾較完善之洽公環境,及避免民眾投訴,天氣炎熱時會開啟空調;二、本所包含平溪、雙溪及貢寮等三個偏遠地區之區所,人口數雖不多但上班時間與都會區之戶所並無不同;三、瑞芳本所位處交通便捷之處,人口數雖較都會區稀少,但依然配合市府政策提供民眾便利之洽公時間,有夜間延時服務及周六加值服務,綜上所述,致用電量無法達標。
用油成長說明 本所公務汽車係104年5月29日始購入,故104年用油量非全年度皆有使用;又106年度本所執行新北市門牌全面換發清查專案及辦理第9屆立法委員第12選舉區黃國昌罷免案,公務車頻繁使用,致用油量較104年成長許多。

規劃改善作法

節能改善措施 一、依政策於107年底前汰換T5、T8、T9之燈具,全面改用LED燈具;二、午休時間、夜間延時服務及周六加值服務等受理人數較少之時間,集中受理櫃台並關閉未使用的電源;三、建立能源巡檢制度,每日確實關閉電腦及周邊設備電源。
預期成效 達成節電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