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於107年1月29日起至2月15日期間,辦理106年度執行成效填報作業,並於同年3月15日前完成節能典範遴選作業
公告日期:107/01/19
請貴單位依「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源行動計畫」之規定,於107年1月29日起至2月15日期間,辦理106年度執行成效填報作業,並於同年3月15日前完成節能典範遴選作業,相關函文內容如連結:
106網路填報及節能典範提案函文。
有關節能典範提案作業,中央、地方機關、學校及各公營事業機構等執行單位如有節能典範案例,請填寫提案表(如
節能典範提案表。),由各評比單位先行遴選後,於107年3月15日前將參選名單函復經濟部能源局,俾憑辦理後續評選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