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源填報作業
公告日期:106/05/05
承辦人員您好:
經濟部能源局依據行政院105年11月28日院臺經字第1050041404號函核定之「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源行動計畫」第五、(四)、5項(P.7)規定,請各機關(構)學校於2月15日前完成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源填報作業(填報網址:https://egov.ftis.org.tw)。因本次填報作業量龐大,致使系統延後開啟,填報截止時間亦延至3月3日。目前填報工作已進入資料審核尾聲,感謝您於今年填報期間的辛勞、協助與配合,使本年度工作得以順利進行。
雖本年度填報工作已結束,仍有相關注意事項如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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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作業,係以進入填報網站填寫及確認105年貴單位的基本資料(1.1-1.3)、用電(2.1-2.7)及用油(3.1-3.3)的使用情形後,於第4步驟下載更正資料表經主管核章,並於第5步驟完成資料更正表(含主管核章)及佐證資料文件上傳,始得進入審核程序。經審核通過後,才完成整個填報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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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單位於填報系統中的能源使用資料,會併計至貴單位主管機關(評比機關(構)學校),並預計於5月底召開之考評會議中檢視相關資料,屆時依節能績優指標計算成績,每組各選出節能績優3名及執行不佳3名。若評比機關列為執行不佳者,將依「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源行動計畫」七、(六)(P.11),「其首長應於其評比機關(構)學校所加開之節約能源推動小組會議中說明未達目標原因、提出加強節能措施及作法,並摘錄改善作法內容於填報網站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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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揭更正資料表及佐證資料,將於5月9日截止收件並關閉系統,請確認並完成上傳相關資料,以免單位因缺漏相關證明文件致影響目標達成情形。
如有相關疑問,請洽 專線:(02) 2706-6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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